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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



31

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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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
2023年度基于新颖分子实体的创新药概念验证项目申请指南


深圳湾实验室坪山生物医药研发转化中心

关于发布2023年度基于新颖分子实体的创新药概念验证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

 

各单位:

为发挥深圳湾实验室坪山生物医药研发转化中心(以下简称“坪山中心”)一体化研发转化平台优势,助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“最初一公里”,建立生物医药创新链产业链融通发展新生态,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,根据坪山中心工作安排,现启动2023年度“基于新颖分子实体的创新药”概念验证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整体要求:

申报项目须符合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向,围绕创新药研发领域,具有理论研究基础,已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初步想法,计划进行创意性、可行性验证的项目。

 

二、申报要求:

(一)依托单位:

1.项目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
2.依托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负责,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报材料。

 

(二)申报项目及申报人:

1.申报资助项目学术思想新颖、立论依据充分、研究目标明确、研究内容具体、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、产业应用前景良好、知识产权权属清晰;

2.申报人(资助项目负责人,下同)已在相关领域有原创性发现,其研究成果并具有清晰应用前景;

3.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,并且具备开展拟申报资助项目概念验证工作的可靠时间保证;

4.申报人必须是申报单位全职人员,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或参与1项概念验证项目。

5.申报人或参与人员存在被列入科技诚信异常名录(或黑名单)及因个人原因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申报。

 

(三)申报材料:

1.申报书及承诺函:

申报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(详见附件1、2),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。申报人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并签署承诺函(详见附件3)。

2.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:

如项目申报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(如生物安全、信息安全等)的相关问题,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,并提交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。

3.经费预算:

预算类别包括:材料费、测试化验加工费、出版/文献/信息传播/知识产权事务费。

 

三、2023年度资助计划:

拟资助概念验证项目12项左右,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/项,资助期限1年,资助资金由坪山中心归集管理,在坪山中心设立项目经费账号。

 

四、项目遴选及管理:

(一)2023年坪山中心概念验证项目遴选包括申报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公示等环节,概念验证中心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,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交专家组进行评审。

(二)通过专家评审的概念验证项目将进行相关公示;公示结束后,签订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并设立经费号,后续经费使用根据概念验证中心相关制度执行。

 

五、知识产权管理:

获资助项目因开展概念验证实施所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、专著、知识产权等。相关成果应将坪山中心列为致谢或署名单位。

 

六、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:

申报时间:2023年6月1日-30日,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于截止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(zhangtt@szbl.ac.cn或linyy@szbl.ac.cn)。申报阶段无纸化,获批后纸质申请材料与合同书一并提交。

 

附件:

1.概念验证项目申请书

2.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
3.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

点击下载附件:附件-2023年度基于新颖分子实体的创新药概念验证项目申请指南.zip

 

联系人:

张田田,18291461061

林莹莹,13650411428

 

 

深圳湾实验室坪山生物医药研发转化中心

2023年5月31日